社保法实施后,合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也作出新的调整。按新政策,农民工一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参保地失业后未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在安徽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而工伤保险则新纳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用人单位。
关键词:失业保险
【最新政策】
失业险城乡同是657元
从今年开始,合肥农村户籍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县、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合肥市人社局介绍,今年以来,合肥市失业保险政策作出了多项微调,不久前,刚刚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新的政策,调整后,合肥市辖范围内失业保险待遇将统一,无论市区还是县城,失业人员每月都可领取657元。
按新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农村户籍人员,自9月1日起比照城镇户籍人员政策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规定不再执行。安徽省内的外地农村户籍的失业人员,可选择在合肥或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合肥领取的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按规定划转失业保险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按当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此外,从今年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合肥市职工医保参保费,自参保当月起患病就医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热点指南】
60工作日内申领失业险
问:如何申领失业金?
答:失业人员应于失业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领。失业人员因不可抗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自失业之日起两年内再次申领并说明理由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办,失业保险待遇按申领时同期标准执行。失业人员于失业之日起超过两年时间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视为放弃申领,不补办。
问:农业户口有失业金吗?
答: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生活补助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
关键词:工伤、生育险
【最新政策】
事业单位职工今年起享受工伤险
合肥市人社部门介绍,为从制度上解决合肥事业单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事业单位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目前,合肥已将本市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根据规定,今年,合肥本市事业单位应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事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0.5%。此外,从今年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合肥市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0元执行。工伤职工市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食宿费用标准按每人每天130元执行。
依据《社会保险法》新规定,生育保险合肥亦进行部分调整,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标准为最高限额下据实补贴,最高补贴为1000元。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且已从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贴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按本市确定的享受标准补给差额。
【热点指南】
妻子没有参保男职工享护理补贴
问:男职工爱人咋享待遇?
答:参保男职工之妻为农业家庭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且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给男职工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
问:合法二胎可享生育险?
答:如生育二胎有计划生育部门发给的准生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领待遇期间单位欠费咋办?
答:生育保险费与工伤保险费一样,由用人单位缴,个人不用缴,中断缴费期间待遇不补发,由用人单位承担。
问:工伤待遇如何支付?
答:每月22日前将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转至职工所在单位;伤残待遇和工亡补偿待遇委托邮政局进行社会化发放。职工可就近到邮政储蓄网点领取。办理地点在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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