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7月10日讯(记者:黄娜娜,实习生:李宁)合肥市瑶海区大通路和铜陵路交叉口,是市区的黄金地段,仅毗和平广场,可以说是开发商眼中的“唐僧肉”。近日,合肥龙图商厦有限公司将合肥市规划局告上法庭,称合肥市在2006年11月批准安徽万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楼盘万和・新城市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面积包括了将该公司位于此地块的275平方米土地面积。7月8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安徽万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龙图商厦:自家土地上莫名其妙盖起一座楼
庭审中,原告合肥龙图商厦有限公司拿出一份《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在建万和・新城市项目土地包含了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被侵占的土地面积为275平方米。2006年11月,合肥市规划局颁发给安徽万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却将自己持有的土地划给第三人,且第三人已在该块土地上开工建设,安徽龙图商厦有限公司为此感觉极为不满。
安徽龙图商厦有限公司经历三次名称变迁,1994年由安徽龙图实业公司更名为安徽龙图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又更名为现在的公司名称,而现在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时1999年签发给安徽龙图集团有限公司。为此,安徽龙图商厦有限公司认为尽管公司名称改变,但是并不代表自己丧失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合肥市规划局:我的行为是合法的
作为被告的合肥市规划局否认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合肥市规划局称万和・新城市在申报《规划许可证》时,已经提交了相关申报材料,且提交了人保、环保、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符合申报条件。
万和・新城市项目《规划许可证》于2006年11月颁发,可是法庭中,合肥万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交法庭的两份土地使用权证书签署日期却是2007年,对于原告的质疑,合肥市规划局承认当初合肥万和置业公司在提交《规划许可申请表》时,没有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合肥万和置业有限公司称自己已经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相关证据正在办理之中。
合肥市规划局称,万和・新城市建设属于危旧房改建项目,改建项目的范围于2005年市政府通报,2005年10月合肥万和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的《危旧房建设合同》已经明确了改建项目的面积,这部分面积与合肥市规划局办法的的《建设工程许可证》中规划面积时完全吻合的。合肥市规划局认为建设单位取得了政府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就已经拥有了开发建设该地块的使用权。
万和置业:没有证据证明土地属于原告
作为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合肥万和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合肥市规划局的答辩意见,并认为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拥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对于原告出示的《土地使用权证》有效期已于1999年截止。且2001年,合肥龙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应该随之变更。这说明原告已经没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以并不存在侵占原告土地的行为。
合肥万和置业有限公司称,该地块的拆迁、规划、建设在2005年底开始进行,2005年12月,该公司通过政府组织的招投标取得该地地块的经营权。2006年9月,已在该地块发布拆迁公告,2007年2月,合肥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合肥万和置业公司取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且在取得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证》后,已在合肥各主流媒体公示。而直到2009年6月份,合肥龙图商厦有限公司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诉讼有效期。
当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