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川法院的新审判办公大楼的大院已闲置七年,如今已沦为养鸡之所。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一切源于龙川法院与施工方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共有100多名农民工受到牵连,被欠工钱280余万元。
闲置新大楼养鸡
结算存在争议均不想打官司苦了农民工
在龙川本地,法院新审判大楼闲置7年用来养鸡的事情早已不是新闻。
新审判大楼位于汽车站对面,属于县城最繁华地段。大楼尘埃遍地,显然多日无人打扫。仍坚守楼内的工人介绍:“这栋楼什么都搞好了,包括电梯、网络、监控摄像系统,只要搬进办公桌就可办公。”
而龙川法院正在使用的老办公楼则是另外一番景象。紧邻马路,没有停车场,也没有一间像样的房间,房间不够用,十来平方米一间要容纳数人办公。一位法官介绍:“我们也盼望早点搬进新大楼。”
一个诸方都认可的事实是:由于龙川法院与施工方产生了一场工程款结算纠纷,导致新大楼闲置。
结算存在争议
施工方认为,龙川法院少算工程款400万余元;龙川法院反映,主要责任在于施工方极为不配合。
争议双方向记者反映:龙川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办公大楼于2001年1月经立项批准建设,2002年3月经招投标后,由龙川县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中标,龙川县二二0施工队负责施工,工程承建项目经理吴汉龙。4月9日,法院、施工方签下合同,开始动工兴建,并于2004年底基本建好。2008年12月26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2008年12月,龙川法院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迄今已支付工程款1106万元。
吴汉龙认为:项目在2004年底就已完工,但龙川法院故意拖延验收,且少算工程款。龙川法院则反映: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间,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处于停工状态,2007年12月恢复施工(附属工程)。因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提供工程结算资料,拖至2009年9月才将工程造价送往合同约定的县造价管理站按现状进行结算。2010年9月,结算出建设工程总造价为1600多万元。2010年10月27日,经龙川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确定总造价为16255428元。
结算前后,吴汉龙一直认为,根据合同、图纸和签证,评审结论明显少、错、漏算工程款总共400万余元,“我们不可能造假”。对此,吴提出“十几个少、错、漏算工程项目”的清单,但没有得到法院、县造价站的认可。龙川法院则认为,就工程造价问题,双方应以合同约定的造价部门结算的结果为准,如果施工方认为有必要,可再请有资质的建筑工程造价部门结算工程造价。双方僵持不下,大楼一直闲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