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将下调为每平方米2.5元,经济适用房等将下调为每平方米1.5元。不仅如此,为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合肥市物价局近日下发一批文件,本月起对一系列收费项目进行了调整。
房屋转让
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为每平方米2.5元,经济适用房为每平方米1.5元
合肥市住房所有权登记费将下调为50元/件,房地产转让手续费也将下调,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为每平方米2.5元(工业项目免收);经济适用房等为每平方米1.5元(工业项目免收);存量住房(二手房)转让手续费为每平方米4元;新建商品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成交价收取 0.3%;存量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成交价收取0.8%。
房产经纪
存量商品房买卖经纪服务费为成交价总额的0.8%至1.6%
存量商品房买卖经纪服务费为成交价总额的0.8%至1.6%;房屋(住宅)租赁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一个月租金额的30%至40%,非住宅房屋租赁则收取15%至25%,均实行一次性计收;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总额的0.4%至0.8%,实行独家代理的,按不超过成交价总额的 1%向委托方收取代理费;房地产咨询费则下调为每份报告书160元至240元。
另外,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宗最低收费300元,房价总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的累计计费率为2‰~2.5‰;总额50万元至100万元的累计计费率为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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