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天,合肥将执行新的医保政策。参加合肥居民医保的人,不仅普通门诊费可以报销一半,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12万提至16万,而且还新增了一项新的惠民政策——住院医疗费可二次报销。9月27日,本报邀请合肥人社局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您一一解读。
看病一年度最高报销16万
现实中,由于看病导致家庭困难的不在少数。再过2天,合肥就要开始执行新的医保政策了,新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医保的各项待遇,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最多能报销的医疗费,由12万元提高到16万元。
合肥市合肥人社局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7月1日居民医保参保启动以来,仅合肥市区参保人数就已超过71万。参保人员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可报销一半
10月1日起,您在定点社区医院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单次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0元提高到40元。
另外,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每年最多报销限额,由120元提高到160元,其中,男满60岁和女满55岁以上参保居民由200元提高到240元。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新医保政策中规定,在政策范围内,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调整后,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和50%。
原连续参保一年,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二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的规定不变。
住院医疗费可二次报销
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对参保居民在上一个结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据介绍,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二次报销。
报销比例怎么算?据合肥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将根据当年基金结余情况确定,原则上报销比例不低于30%,当年基金结余不足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基金中列支。
多项大学生医保待遇有所提高
从国庆节起开始执行的政策,还包括在肥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累计最高报销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2万元。
在政策范围内,参保大学生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70%、75%、80%,提高到90%、92%、94%;转往异地住院、在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因实习、寒暑假和因病休学期间在异地住院的情况下,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90%;门诊特殊病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
大学生因病休学期间已办理门诊特殊病治疗卡的,可在居住地选择一家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按合肥市门诊特殊病报销标准,到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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