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购房者来说,房屋预告登记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简单来说,登记过后,可以严防“一房多卖”,如果买的是二手房,那么房东和中介“出尔反尔”坐地起价也就不可能了。但是,这项制度在合肥却遭遇了尴尬的漠视。
制度保障
可防新建商品房“一房多卖”
即使签订了购房合同,只要房屋尚未真正交付,如果遇到商品房涨价幅度较大,无良开发商经常会采用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的方式毁约,然后将房屋再次以高价出售渔利,从而损害购房者利益。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当购房人在和开发商签订了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之后,购房人单方面即可持购房相关的合同、发票以及房屋户型图纸等相关资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做预告登记。购房者一旦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系统档案中就将此套房屋进行“存档”,此后,系统会适时更新此套房屋信息。
很多人交完首付签完购房合同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以后出了问题也就是开发商或者政府方面的事情。其实不然,外地出现过不少“一房多卖”的情况,无良开发商将一套房子同时卖给多个人。如果打官司,购房者只能要回自己首付,房子的产权是很难拿到的。
“现在房子一直都在升值,一旦出现问题,再去用原来的钱买同样地段的房子几乎不可能”,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一定要搞清楚两个概念,买完房只是进行了备案登记,这是一种行政强制手段,预告登记才是真正获得房屋产权。
可防二手房交易“坐地起价”
对于购买二手房者,预告登记很重要,尤其是要到银行办抵押贷款登记的。
“有的房子是办银行抵押贷款的,有的是分期付款给房东”,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购房款完全交清前有一段时间间隔,这个时间内,很可能房东或者购房者会“变卦”,导致房子不能及时过户。
“买卖协议签完就可以到房产部门办预告登记,以后房东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或者坐地起价都是不可以的”,因为房子已经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实施现状
预告登记在肥少人问津
合肥市从去年开始就“试水”房屋预告登记制度,但到现在真正登记的寥寥无几。
“现在预告登记系统还不够完善,加上银行购房者对这块不是很熟悉,所以进行登记的不多。另外,银行对此也不是很支持,因为他们习惯了老一套的登记方式”,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负责人表示,预告登记对房产部门来说,工作量很大,在注销登记或者进行过户办房产证转本登记时也需要投入人力。作为一种新制度,需要市民慢慢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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