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马鞍山的李女士和朋友自驾游时,途经南陵时被交警认定超速,当场交纳了100元的罚金。可回到家之后,李女士发现,交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上,写的处罚金额居然只有1元!对此,南陵县交警大队回应称,罚款事实清楚,只是现场交警在填写罚单时出现了疏忽。
国庆出游遭遇交警罚款
国庆长假第一天早上,李女士和几个朋友到黄山自驾游,想一路看看沿途风景,就下了芜湖南高速。开了十来分钟,就被马路上一群交警拦下了。
李女士看到马路上停了很多外地车,李女士以为发生什么大事,结果一交警过来要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就说要交罚款。李女士赶紧下车,询问个究竟。
“交警告诉我,我超速了要交罚款。”李女士纳闷了,车子开得不快啊。接着,李女士被现场交警告知,原来前面2公里处的限速由80码改为60码了。一看马路对面围了很多人,3个交警正忙着开单收钱。
李女士称,根据自己的了解,交警是不允许现场收现金的,“可收钱的交警说,不交现金,就开车到南陵建设银行交。”
于是,李女士只好排队交钱。拿到单子之后,李女士惊奇地发现,交警给她的罚单上写的罚款金额是1元钱,但实际收的金额却是100元。
1元罚单要缴百元罚款?
国庆之后,李女士越想这次被罚款的事情越是觉得不对劲,“罚了我100块钱,为何罚单上只写一块钱呢?难道是南陵交警在以权谋私么?”而李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发在芜湖一家论坛内,几天过去了也没有回应。
事情真像李女士反映的那样吗?10月12日,李女士给记者出具了南陵县交警大队给她下达的《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这份决定书上,清楚地记录着,李女士的轿车在10月1日9时许,因为超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罚单要求,李女士在15日之内持处罚决定书到南陵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将会被加处罚款。
罚款金额一栏清楚地填着罚款1元,而南陵县交警大队出具给李女士的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专用收据,显示的金额则是100元。
交警:当时太忙填错罚单
带着种种疑惑,10月12日下午,记者与南陵县交警大队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10月1日上午,交警大队四中队的交警的确是在路上,对李女士的车子做出过罚款,理由是因为超速驾驶,而且李女士一行当时也有签字认可。
既然是现场缴纳的罚金,为何不勾选“当场缴纳罚款”一栏;工作人员回应称,现场缴纳罚金是南陵交警替被罚的驾驶员考虑,为他们省事,并无违规之处。
当记者问起“一元罚单为何收了百元罚款”一事,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当时开处罚决定书的交警工作疏忽了,只写了大写的“壹”,而忘记了“佰”字,当天开具罚款的戴姓交警不存在以权谋私的情况,出错可能是因为当时交警比较繁忙,而在等待缴纳罚款的过路驾驶员比较多,一时没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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