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申请预售10日内须开盘否则计算机系统自动发布楼盘表信息
合肥市房产局昨日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及相关信息发布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发商在申请许可后10日内必须开盘,否则楼盘表信息于10日期满后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发布。
据了解,为确保购房人及时了解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与楼盘表信息,网签平台对预售许可信息一经审批即在网上实时发布。而对楼盘表信息采取“T+10”方式发布,即开发企业可选择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某个时点作为发布网上楼盘表信息和对外销售的时间;开发企业不选择发布时间的,楼盘表信息于10日期满后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发布。该方式发布楼盘表信息将使开发企业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捂盘成为“浮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对外开盘,大大提高了商品房销售透明度。对外发布的楼盘表信息不仅包括全部“可售”房源,而且相关配套用房也一并公开。
网上签约平台正式启用后,还能直接调用测绘成果,形成完整的网上楼盘表,供商品房预售审批使用。而根据新流程,开发企业不得随意变更测绘和楼盘表。
市房产局已于本周起对全市开发企业分批进行培训,新的商品房预售及相关信息发布方式即将正式启用。(谈宏发 赵登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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