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保障所有人
住有所居非指产权
住房保障的目标是实现“住有所居”。能否把没有房子住的人都作为保障对象?
齐骥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并不意味着所有城镇居民都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而是要使每个生活在城镇的居民都有适当的住房条件。经济富裕的群体,可通过市场购买住房;经济能力较弱的群体,可通过保障房的方式来解决。
保障房能否合并
部分类型有望合并
目前,我国保障房类型较多,能否合理归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说,随着顶层设计逐步清晰和规范管理的强化,目前的各类保障房有必要也有条件适当归并。首先,对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筹建设、合并管理,实行统一租金,有差异的政策性租金补贴。对经适房和限价房,可由城市作出选择,创造条件适当归并。棚户区还不具备简单合并的条件。
“集资建房”合不合规
企业可建保障房
有些单位有地有钱,政策允不允许利用自用土地,为无住房的人解决一些住房,自行建设、自行分配?
齐骥表示,今后,更多的是鼓励企业建设公租房。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单位集资建的房子:第一,目的是为解决职工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没达标问题;第二,纳入城市保障房年度计划,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第三,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准入条件,建设也要执行统一标准,以免造成更大的不平衡。(来源: 京华时报 孙乾 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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