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启动的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于今年年底结束。省家电以旧换新办公室日前发通知,要求省内各销售企业尽可能优化工作流程,方便消费者以旧换新。
去年6月1日,我省跻身为家电以旧换新推广省之一。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出台的政策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大限将至。
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自实施以来,截至今年10月8日,全省家电以旧换新五大产品销售总量达217.78万台,销售总额76.91亿元;旧机回收总量达到229.51万台,回收总额达2431.56万元,各项指标继续位居全国27个推广省市首位。
为让家电以旧换新这一政策惠及更多百姓,省家电以旧换新办公室要求,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要按照要求,尽可能优化工作流程,方便消费者进行以旧换新;各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应在回收旧家电45日内将旧家电交至拆解处理企业;各指定拆解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就近接收旧家电,不得拒收回收企业交售的旧家电;
同时,省家电以旧换新办公室要求,各家电以旧换新承担企业不得自行出台违背我省相关政策的规定,各家电销售企业不得借机涨价,各回收企业不得故意压价,各拆解企业要为回收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严禁中标销售企业和驻店厂商人员向消费者兜售旧家电,严禁中标回收企业倒卖、虚开回收凭证,倒卖旧家电,将旧家电回流市场;严禁单位企业将享受以旧换新政策所购新家电转手销售牟利。对个人购买家电达到4台(含4台)、单位购买家电达到30台(含30台)的,要做到100%的回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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