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风上水的圆明园东门,相隔一条宽度不到40米的大街,一大片没有完工的楼房显得分外凄凉。而仅仅倒推3年,这里还是一片红火的景象,不少北大、清华的教师们盼望着早日能够成为这个名叫褐石的商品房的业主,那样,他们几乎可以走着上下班了。
然而,他们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座未来的“家园”,让他们不折不扣地牵连到了一场耗时两年半之久的京城地产弊案之中。而当下,褐石的开发商——泰跃集团原董事长刘军因行贿官员等罪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但这似乎并不能对这些高校教师有丝毫的帮助。
精于经商的刘军,在其人生的巅峰时期,一手掌控多家上市公司,被视作“泰跃系”,但即便控制着如此规模的资源,精明的刘军仍热衷于对行政权力以及“关系”的崇拜,这似乎是中国商人“胡雪岩”式情结的缩影,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刘军的命运,亦是如此。
挣扎的谢幕
曾身为“泰跃系”实际控制人的刘军,早已习惯了“翻云覆雨”,即便这一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刘军仍然决定上诉。在此之前,与刘军案相关的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案、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案都已审毕,两者均施以死缓。
“从接受调查到拘捕再到最后的司法审判,刘军是耗时最长的。”7月8日晚,一位接近司法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刘军在2006年刘志华案发后不久,便被纪检部门控制,此后又跨越周梁洛案发,最终在刘志华、周良洛二人接近“终案”时,方才开始进入司法程序,前后总计两年半。
刘军涉案之深由此可见。根据案件卷宗显示,公诉机关指控刘军三项罪名,分别为涉嫌单位行贿共计约2404万元;涉嫌变造金融票证罪;涉嫌偷税共计约7236.28万元。最终,法院认定了全部指控罪名和相关事项,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然而,这只是简单的表象。刘军的身边人告诉记者,对刘军的司法审判于2008年底正式展开,在石家庄市一中院的法庭上,刘军和他的代理律师所做的辩护均为无罪辩护,且与作为公诉方石家庄、保定等检察院交锋甚为激烈。
“我记得2008年12月23日那次是最长的一次,早晨8点多开庭,双方到当天夜里12点才结束,所做的都是无罪辩护。”作为刘军的“身边人”,他当时以旁听者的身份处在现场,他告诉记者,对于检方提出的一系列指控,刘军和他的辩护团队以正常“商业操作”和刘志华、周良洛索贿作为应答,认为刘军理应无罪。
然而,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并未认可刘军及其辩护团队所做的辩护,遂认可检方提出的三项罪行指控,最终判处其14年有期徒刑。记者了解到,也正因如此,刘军和他的辩护团队才最终决定提起上诉。
曾经的京城楼市的大佬之一刘军,在谢幕之前,尚在做最后的挣扎。
致命的发迹
刘军及其辩护团队所提到的正常“商业运作”以及“索贿”,实际上都集中于北京市海淀区的若干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上。通过案卷显示,这三个项目分别是海淀区苏家坨地块项目、中关村教育产业基地项目以及稻香湖项目——正是由此,构成了刘军行贿的主要载体。
前述旁听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检方指控刘军于2001年通过行贿时任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总计3000美元、5万元人民币,购买价值11万元人民币的文物佛像一尊的代价,获得了海淀区苏家坨地块的一级开发权,从而使其后期开发拥有巨大的优势,当时,这块土地落到了北京科技园文化教育开发公司(下称“科技园公司”)的名下,这家公司经调查系刘军绝对控股。
这还仅仅是刘军“发迹”的起点。事实上,刘军得以从一个普通开发商,成为在北京呼风唤雨的地产“大佬”,比刘志华更为重要的关键人是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周给予刘军的帮助,现在看来,远远高过当时身居更高职位的刘志华,而且来得“更为实在、及时”。
记者了解到,2003年6月,刘军控股的科技园公司须对中关村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开始开发,科技园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12亿元,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须由相关部门出具担保函,刘军遂找到时任海淀区区长的周良洛,希望海淀区能够为其出具借款担保。
在此之前,刘与周的关系曾多有波折。据称,周良洛到任海淀区之时,曾公开在办公会上表达过对泰跃拿地过多的不满,并且否决了中关村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南区的立项申请。“当时刘军和一个叫皇甫炳君的人比较熟,他在原来的朝阳区建委工作,刘军就是通过他,与本不相识的周良洛搭上关系,迅速公关。”北京地产界的一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几番公关之后,中关村文化教育基地项目不仅得以顺利立项,在遇到担保贷款问题时,周良洛甚至还在办公会上直接指示海淀区财政局为科技园违规出具担保函,并在刘军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国开行贷款之时,再次指示海淀区财政局为其提供还款担保。
可进不可退
经过中关村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公关形成的“交情”,刘军在海淀区的土地获取、开发已经游刃有余,此时的刘军虽然在表面上成为了京城地产界呼风唤雨的“大佬”,但越是在政商关系上如鱼得水,刘军就越是欲罢不能。
“周良洛上任后,力主中关村向西北发展,并且成立了山后地区开发管理办公室,并亲自兼任主任,实际上,这和刘军等地产商的公关有很大关系,刘军和泰跃地产大量的土地储备以及开发业务,都跟随这一风向转移。” 前述北京地产界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刘军正是在这一阶段,将与周良洛的政商关系运用到了极致。记者了解到,2003年,海淀区政府在永丰方向的稻香园一带兴建培训中心,此区域是北京较大的生态湿地,环境极佳,背靠西山南坡,刘军看中此地良好的环境,遂向周良洛提出由泰跃对稻香元项目进行开发。
此时已与刘军过从甚密的周良洛欣然应允。于是,2003年11月,周良洛主持召开区长办公会,同意科技园公司出资2亿元,成为改制后的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刘军自此成功染指稻香湖项目。
不过,有消息称,彼时科技园公司出资入股的2亿元人民币,系挪用刘军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资金而来,但记者未能证实此消息。然而,最具戏剧性的是,当时刘军挖空心思获得了稻香湖项目的开发权,但翌年却又挖空心思要求退出,其原因亦是避免挪用的2亿元上市公司资金事发。
尽管这一说法记者始终无法多方验证,但随后,周良洛再次召开了办公会,指示要求一家海淀区国有企业接受科技园公司的股权,最终,刘军不但悉数收回了2亿元的投资,而且还获得了额外1000多万元的“溢价利润”。
“事后为了感谢周良洛的帮忙,刘军先是从泰跃地产的账户上支出了一笔钱,汇到香港,中间隔了将近半年,然后换成外币,存到周良洛指定的境外账户里,也就是在类似的问题上,刘军和他的辩护团队认为,这是索贿。”前述北京地产界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北省高院已经受理了刘军的上诉,但多位熟知案件情况的刘军身边人都告诉记者,由于刘志华、周良洛案已经审结,所以刘军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已经不大。而震动京城先后持续两年半之久,牵涉多名高官和地产大佬的地产第一弊案,自此已然终了。
(作者:李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