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控制市区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交警部门将于2011年12月12日(下周一)开始发放2012年度市区各类机动车通行证,2012年机动车通行证共分为14类、16种,每种通行证都详细标明了车辆用途、禁行线路、禁行时间等细则。
2012年度机动车禁行线路通行证式样
办证地点及要求
据悉,2012年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要求及管理规定为:1、“特种车辆通行证”、“公路客运车辆通行证”、“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在交警支队秩序科办理(马鞍山南路168号2002室);“搅拌车通行证”、“渣土车通行证”在“三车”联合审批中心办理(宿松路174号);其余通行证由申请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前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窗口办理。申请办证车辆须在审验合格有效期内,且无未处理违法记录。2、所有通行证均统一编号,发放的每张通行证均要进行认真登记。发放的通行证一律录入计算机,办证数量与计算机登记数量要相符。3、机动车通行证的背面均附有使用规定说明,执勤民警应严格按证件背面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对使用伪造、涂改、转借、挪用、过期及与规定使用车型不符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按无通行证进入禁驶区域违法行为处罚,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次违反证件使用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可在下一个办证周期取消其办证资格。从2012年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未换领新证的机动车违反市区禁行规定的实施正常管理。
各类通行证使用规定
1、特种车辆通行证:发放对象为邮政、城市绿化施工、水、电、燃气、电信抢修、道路清障等特殊用途车辆,持证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进入全市所有道路行驶和临时停靠,在作业时应确保安全;大型邮政车辆禁止在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通行。有效期一年。
2、单位交通车通行证:发放对象为单位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客车,持证车辆应严格按照交警部门核准的线路、停靠点行驶及上下客,停靠时应紧靠道路右侧,驾驶人不得离开,上下人员后应立即驶离。长江中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禁止通行,可以横穿。有效期一年。
3、三绿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对象为运输水果、水产、蔬菜等农副产品的货车,凭此证可于9:00-11:00,15:00-17:00及21:00-次日6:00进入指定区域道路行驶,大中型货车禁止在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通行。有效期为一个季度。
4、大中型货车通行证(2种):发放对象为悬挂本市(不含四县一市)黄色号牌的大中型货车,分为两种:持D-YH证车辆可进入一环路及以外区域道路行驶(7:00-8:30、11:00-14:30、17:00-19:30禁止进入二环路以内通行);21:00至次日6:30可进入一环以内、环城公园路(不含)以外道路通行;持D-EH证车辆可在一环(不含)以外区域道路行驶(7:00-8:30、17:00-19:30禁止驶入禁行路段);每晚21:00至次日7:00允许在一环路通行。持证车辆禁止在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通行。有效期一年。
5、小型货车通行证(2种):发放对象为悬挂本市(不含四县一市)蓝色号牌的轻型货车,分为两种:持X-ZY证车辆可在每日高峰期7:00-8:30、11:00-13:00以及17:00-19:30以外时段,进入环城公园路以内道路行驶,其中长江中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寿春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金寨路(安庆路至环城南路)及徽州大道(淮河路至环城南路)禁行,准许横穿。持X-YY证车辆每日中午12:30-14:00以及晚20:00-次日7:00可进入环城公园路以内道路行驶,其中长江中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寿春路(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金寨路(安庆路至环城南路)及徽州大道(淮河路至环城南路)禁行,准许横穿。有效期一年。
6、中型客车市区通行证:发放对象为中型客车(黄牌)。持证车辆允许在长江中路(环城东路-环城西路)以外市区道路行驶。有效期为一年。
7、临时通行证:发放对象为需要临时进入禁行道路行驶的各类车辆,持证车辆可于每日8:30-11:30、14:30-17:00及21:00-次日7:00进入指定道路行驶,其中大中型货车禁止在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通行。有效期最长为一个月。
8、公路客运车辆通行证:发放对象为从事长短途公路客运的各类客车,凭证可进入二环路以内各汽车客运站点,按照指定线路在市区道路行驶。有效期一年。
9、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发放对象为全市各驾驶学校培训学员专用,悬挂教练号牌的机动车。持证车辆可在教学线路开展教学训练(每日7:30-8:30、17:00-19:00禁止开展教学活动);从培训基地到训练路段禁止学员驾驶。有效期为一年。
10、危险品运输车通行证:发放对象为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持证车辆可于8:30-11:00、12: 00-14:00、15:00-17:00和21:00-次日7:00进入指定道路行驶,禁止在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通行。有效期为一年。
11、汽车特殊装载通行证:发放对象为运输超长、超高、超宽不可解体货物的车辆。持证车辆可由指定驾驶人驾驶,按指定路线、时段通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12、旅游客车市区通行证:发放对象为用于旅游观光的客运车辆。持证车辆允许在市区道路通行,可在宾馆、饭店或旅游景点周边道路临时停靠上下客,但不得妨碍交通;交通高峰期7:00—8:30、17:00—19:30禁止驶入长江中路(环城东路-环城西路)。有效期为一年。
13、搅拌车通行证:发放对象为建筑施工用各型混凝土搅拌车。持证车辆可于指定时间,由指定驾驶人,按指定路线行驶,禁止在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通行。通行证有效期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设定。
14、渣土车通行证:发放对象为各类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持证车辆可于指定时间,由指定驾驶人,按指定路线行驶,禁止在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通行。通行证有效期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设定。 (合肥在线 汪敏 贾文荣 韦韬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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