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21日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征求意见稿,土地闲置满1年的,主管部门报经批准后,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对于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主管部门报经批准后,将向土地使用者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网民认为,土地闲置危害甚大,必须严管。只是,虽然政府打击“囤地”行为的政策和努力并不少见,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难就难在执行上。为此,对“囤地”的打击必须动真格,绝不手软,该收回的收回,该问责的问责。
土地闲置存“三宗罪”
新华网网民“肖勇”认为,对闲置土地处理非常必要,大量闲置土地的存在,表现为“三宗罪”,必须严管。
一是扰乱土地市场,一些不法商人购买土地闲置不开发,或者装模作样开发,实际上是在囤积土地。在房地产疯狂上涨的年代,这些人可以空手套白狼,通过银行贷款疯狂拿地,然后通过种种手段,事后或者出卖土地牟取暴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也牟取暴利。
二闲置土地直接推高了房产价格,导致房地产调控艰难。目前国有土地的招拍挂体制本身就有弊端,直接推高了土地价格,让农民大量失地,引发社会冲突,它导致了地方的土地财政,形成了虚拟经济中的最大实体,闲置土地的后果,将社会资金和精力,吸引到这种虚拟经济中来,不仅对地方稳定发展不利,还对发展实体经济不利。
三闲置土地的存在,滋生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腐败,最近国土资源系统的腐败案频频曝光,都是和土地纠缠不清,土地资源带来的腐败,可能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大量闲置的土地,更是危险地带,因此无偿收回土地不仅必要,而且应该制定比这个征求意见更加严厉的政策,不要有例外,两年之内不开发或者开发不符合要求,一律无偿收回,这样才有可操作性和威慑性,才有希望杜绝囤积土地现象,减少其中腐败的空间。
收回闲置土地“执行难”
有网民称,逾期未动工开发闲置土地可无偿收回。表面上看,这是一项非常强硬的土地管理措施。但类似规定我们很早之前就有,有些地区也确实实行过,但从执行这类政策的过程和最终情形来看,“执行难”是预料之中的。
华生在线网民“薄文军”认为,首先,被征土地是否“逾期”、是否“未动工”、是否“未开发”、是否“闲置”,这很难界定。其次,地球人都知道,近年来的开发商跟土地管理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热地”,没有土地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是拿不下来的。既然他帮你拿地,就有办法帮你保地。当运动场上只剩了“获奖运动员”和“裁判员”,后边的事情还有什么悬念吗?要让“获奖运动员”百分之百受到监督,必须有仲裁机构、有被淘汰出局的运动员、有公正的看客始终在场才行。
网民“陈真诚”在微博上说,一直以来,土地市场调控并不缺少法律、政策,缺少的是法律、政策的执行力度。“好像过年放鞭炮一样,时不时地热闹一阵,甚至还能博得一时的喝彩,但不久过后就烟消云散,一切几乎照旧。”
打击“囤地”不能手软
有网民认为,眼下,楼市调控已到了关键时刻,有关是否要增加土地供应的问题,也是争论无果。如果一边增加土地供应,一边大量土地闲置,就会严重影响楼市调控作用的发挥。所以,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土地大量闲置的问题。
新华网网民“谭浩俊”称,除了尽快按规定无偿收回那些该收回的闲置土地外,那些所谓“政府原因”“客观原因”而闲置的土地,到底有多少闲置是真正“合理合法”的,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一宗一宗认真探究,找出真实的原因。对于那些弄虚作假的行为,该问责的严厉问责,对于那些该收回的土地,绝不手软地尽快收回。这样,才能阻止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闲置土地的行为,也才能打消开发商囤地牟利的念头,让闲置土地“忙”起来。
另一位新华网网民“冯海宁”认为,对于那些查处不力的地方政府,除了要以问责来警示,还要把收回来的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房建设,不再公开拍卖用于商品房开发。这样做的好处是,既打击了地方政府参与囤地的积极性,又让保障房从城市边缘回归到黄金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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