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就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举行专题询问。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审计厅、民政厅、地税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难点热点问题给出了明确回答。
一问:“十二五”期间要建多少保障房?
关键词:增加套数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杰: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户),力争到2015年覆盖面达到20%的目标。请问:我省“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规划目标和任务是怎样考虑的?是否与各地实施能力和实际保障需要相适应?采取哪些政策措施确保2011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省住建厅厅长李明:力争到2015年,安徽省累计建设200万套保障性住房,使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达到20%。其中,公租房、廉租房90万套,棚户区改造等100万套。
二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如何界定?
关键词:核定资格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益湘: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加快,我省住房保障范围将逐步由低保和低收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范围。请问:我省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如何界定?对申请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如何核定?
省民政厅副厅长周苏:不同城市的低保标准是不同的,在安徽,芜湖县的人均月标准可达到340元,而界首、阜南只有210元。在这个基础上上浮50%,即可以被称为该城市的低收入家庭。这个区间不是固定的,每个城市要按照自己的低保标准来确定。例如合肥、芜湖目前的低保标准为320元,这两个城市人均月平均收入在320~480元之间的家庭,就可以称为低收入家庭。不过,对于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民政部并没有严格的界定标准。
对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民政部门会对其进行入户调查等,进行信息比对。目前,芜湖、蚌埠、安庆等地已经试点建立了信息比对平台,申请人的车辆、收入、就业等情况将一目了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具体情况也会向社会公示,让他们接受监督。
三问:保障房资金怎么管?
关键词:审计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吕绳振:随着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
省审计厅厅长刘战平:保障房建设情况明年将列入正常审计计划,保障性住房资金不仅列入部门预算审计,还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除此之外,继续将保障房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今年,省审计厅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单独作为一个指标,对5个市的市长和1个市的市委书记进行了审计。
四问:保障房分配如何监督?
关键词:保障公正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厉德才:确保分配公平,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前段时间媒体曝光了外省的“六连号”现象,暴露了有关部门分配监管不严问题。请问:我省如何避免出现此类现象,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平公正?
省住建厅厅长李明:按照社区、街道、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街道、住房保障部门二次公示的程序,严把准入审核关,规范对保障对象的条件审查,力保分配公正、公平、公开。
不断完善保障房的准入机制,设置多部门联动的住房登记系统。我省从今年3月份开始,全省联网的住房登记系统方案正在组织实施。住房登记系统还要和银行系统、公安系统等全部联网,目前,工程进展顺利,明年上半年,将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除此之外,各地已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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