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收取方式要变
目前,合肥的垃圾处理费都是按照户来收取,据悉今年可能要调整收取方式了。合肥市物价局透露,由于按户收取垃圾处理费,不仅收费成本很高,而且收费也不到位,有必要调整收费方式。
至于新的收费方式,合肥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磊表示,目前还没有确定。不过他介绍了国内其他城市的情况,比如大连实行的是建立一个征收办,专门负责收取各类费用;而有的城市,则是设立一个税收种类,纳入税款征收;而有的地方,则是放到水费中征收。
物业费:逐渐实行“一费制”
地下车位不得只售不租;物业收费实行“一费制”,不能收取公共能耗费……这些都是合肥市物价局去年推出的政策。不过,由于只有新签订的物业合同按照新政策执行,去年很多小区收费还是按照老办法。
“今年,随着合肥市小区的物业合同逐渐到期,都要按照新的规定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合肥市物价局局长张林表示,物价部门要加大这方面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小区物业在物业收费明码标价方面进行检查。
供热:逐步实行“两部制”
今年,合肥还将适时开展供热价格调整工作。调整是为了降低原煤价格上涨对热力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其中,合肥的工商业和居民供热价格,将逐步实行两部制。
所谓的两部制热价,就是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目前合肥市按热量表收费的供暖小区执行的是两部制热价。热价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合肥市基本热价按照用户的用热形式不同分为500元、600元、1200元几种标准;计量热价根据用户实际用热量收取。
公路客运:春运后择机调价
2010年11月份,省物价局出台了《安徽省汽车运价管理细则》,根据这一政策,公路客运票价将有所上调。不过考虑到物价形势,这一调整迟迟没有进行。
合肥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吕刚介绍,去年考虑到成品油价上涨对客运企业影响较大,已经对合肥开往省内部分市县的60余条公路班线价格执行小幅上浮,但只占到所有省内班线的10%左右,调整幅度也没有按照新规一次性到位。
今年合肥市物价局将对公路票价进行调整,不过在春运期间,不会调整公路客运票价。在春运之后,就将择机对公路票价进行调整。
商品房:配套建设不另收费
购买商品房之后,如开发商或者物业再找你要水电气之类的开通费,一定要拒交。
根据合肥市物价局规定,凡与商品住宅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数字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以及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建配套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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