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问:我和丈夫结婚后2005年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还贷期限16年。2006年丈夫出国,房子一直我住,现在丈夫诉到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分割房产,我不同意,请问按照规定该怎么处理?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宋女士所说争议房产属于按揭房,处于还贷期间,未解除抵押,没有取得完全所有权,且目前是宋女士居住。依据相关规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产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宋女士继续居住,将来取得产权证后,双方都可再要求分割产权或经济补偿。(整理/邓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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