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昨日(2月6日)发布文件称,未来将适度加强配建比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一般不低于30%。其中,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周边以及商业、产业聚集区周边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还应适当提高,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
廉租、公租房将成供应主体
这份名为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同时,土地供应计划中应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需求,单列指标,做到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对于公租房的建设规模和比例,文件并没有设定硬性指标,但规定公租房的租金水平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去年以来,北京市提出住房保障形式从“租售并举”到“以租为主”的转变,这也意味着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供应比例未来将会减少,而廉租房和公租房将逐渐成为保障房供应的主体。
对于公租房的“主流”地位,外界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北京市外来人口较多,“夹心层”占城市常住人口的比例较高而决定的。
《意见》还强调,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的标准,并严禁经适房上市交易。同时,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
保障性住房土地的供应量也要增加,按照北京市的规划,“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50%,保障性安居工程及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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