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多方出力为保障房“保驾护航”
随着合肥大建设大发展的快速推进,外来人口大量聚集,劳动就业不断增加,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求迅速扩大。合肥市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的导向不动摇,不断加大各级投入,特别是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初步建立了以公租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合肥市已经连续四年名列全省目标考核第一。 保障房建设离不开资金、土地等投入,合肥市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为保障房建设“保驾护航”。
在资金投入方面,市本级通过从土地出让金、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预算安排等多种渠道筹措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在建设用地方面,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在优惠政策方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建设所需配套的水、电、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到位;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建设和收费标准,参照居住类房屋执行;对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市财政每平方米补足到1000元。
2011年1月份,合肥市再次降低了廉租住房保障准入门槛,保障户数一次性增长74.1%。
目前,合肥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水平线为8840元/年·人,达合肥市低保收入的2.3倍,在省内最高;保障面积为16平方米/人,列中部省会城市第二。按照“三级审查、二级公示”的要求,按季及时做好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发放和实物配租工作,全年共完成廉租住房保障20951户。廉租房实物配租规范实施、阳光操作,受到群众好评。
全市通过采取入户调查、建立承租户年审制和不定期回访等制度,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了“有进有出”。
据介绍,2011年,合肥市有270余户因家庭收入、住房面积超标等原因未通过年审,不再给予保障;有513户家庭因收入增加或住房条件改善,已不符合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办理年审手续,作为自动退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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