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律上的空白,地下空间大都没有正式的“名分”。例如城隍庙地下商城、人民广场地下歌厅,其正式的身份是地下人防工程。不少小区的地下车位因为是人防工程,纵使买下来,也没有产权。记者从13日召开的合肥市人防民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合肥市将加快人防产权制度改革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今年年底有望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按现在的法规,人防工程是不允许出售的,更不能办理产权证,不能进行买卖、交易、赠与等产权转移活动,也就是说禁止开发商销售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但如果能将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据介绍,目前地下空间开发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和防空法,但上述法律并未界定地下空间的产权,而合肥市也未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
合肥市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程耀广透露,合肥市人防部门将会同土地、房产、法制等部门,研究制定《合肥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以政府规范性文件下发,力争在年底实施。
这部《办法》重点是解决地下空间开发原则、管理体制、兼顾设防要求等问题,明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关系,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开发地下空间,有序推动人防工程开发建设、使用和管理。让人防地下空间开发管理有章可循。(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记者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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