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我省合肥、马鞍山、滁州、蚌埠、淮南、铜陵市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方上调0.20元至0.31元不等。同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今后当上游门站价格变动时,民用气价可作相应调整。
调价:调幅与短输距离挂钩
早在2010年6月1日,国家提高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方上调0.23元。但由于2010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物价指数上涨较快,为保持物价平稳,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暂时停止调整。为理顺气价矛盾,省物价局决定3月1日起调整部分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由于省内短输距离不等,所以6市上调幅度不同。”省物价部门解释说。其中,合肥和马鞍山市同步上调,居民气价每立方米上调0.23元,为每立方米2.33元;滁州市也上调0.23元,价格为2.63元/立方。蚌埠、淮南上调0.31元,铜陵上调0.20元。
计费:今起首次抄表后按新价计算
天然气价调整了,过渡期气价怎么算?省物价部门解释说:“我们也意识到,3月1日起调价,但并不是所有用户全部在3月1日抄表计价。”
为此,省物价部门规定,新老价格交替以3月1日后首次抄表时间计算。比如,合肥一家用户3月10日抄表,此前的费用都按老价格计算。此后,这家用户用气全部要按新标准计费。
低保户:合肥15方以内不涨价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省物价部门要求各地制定用气补贴、价格优惠等政策。据了解,合肥和蚌埠、淮南对低保户每月使用量15方气以内的不提价,仍按每方2.10元价格收取,15方以上的执行新价格。同时,我省正式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门站价格变动时,下游销售价格可作相应调整,由各市价格部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启动联动机制,其中民用气价调整需报省物价局批复后执行。
瓶装气:我市本月涨0.3元/公斤
对于瓶装液化气价格,合肥实行一月一调机制。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3月份合肥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为7.00元/公斤,比上月涨了0.3元/公斤。
物价部门解释说,受到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影响,液化气出厂价格大幅上升,合肥用气出厂价格由月初的6320元/吨涨至6800元/吨左右,因此对零售价作出了相应调整。照此计算,合肥消费者充一罐气(常用15公斤罐)最高要花105元。同时,民用管道石油液化气每立方17.5元;商业用气(含对外经营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可在此基础上上浮10%。上述规定为最高零售价格,只准下调,不能上浮。(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姚雪风 许桂芳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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