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2012年,我省将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8.77万套,将安排1454公顷做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州凡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落实的,不得评先评优,并暂停该地区普通商品房用地审批。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实际供地能力,将做到应保尽保、计划指标单列,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同时将督促市州、县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纳入2012年供地计划,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具体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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