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贷款办不下来只能放弃购房,结果房没买成,退房还要付违约金。如果你正准备买房,最好仔细看下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部分,说不定其中就藏有这样的“玄机”。昨日,在光谷一楼盘办理退房的邵先生就发现自己吃了哑巴亏。
去年9月邵先生付了20万元首付,在现代森林小镇买房,当时开发商预测公积金可贷36万元,隔了两个月后,他被通知只能贷到30万,要么补上6万元首付款,要么退房。邵先生凑不出这么多钱,只能退房。
邵先生查询购房合同,发现退房远不是那样的简单,上面有补充条款:买房人贷款审批程序无法完成,如果不能继续支付申请贷款金额或贷款差额,视为逾期付款,开发商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应付款的2%收取违约金。
邵先生说,签合同时和开发商没有谈判的空间,自己几乎就是在对方打印好的合同上按手印,没想到其中藏有“玄机”。经协商,现代森林小镇同意全额退款,但要邵先生补齐付首付款时刷卡手续费和做活动送的电脑折价费,几项合计3000多元。
像邵先生这样吃哑巴亏的还不少。记者最近接到多起的投诉,都是因为贷款不成退房时开发商要求购房者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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