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以电话诱惑男子开房间,其他几人冒充其哥哥、男友上演捉奸在床的把戏,男子在威胁下被要求以四万元私了此事。近日,庐阳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此案。
2011年8月24日晚,张品、平平、李丽与蒋君(在逃)经事先预谋,由张品提供被害人张某的手机号,由李丽诱惑张某,邀约其到宾馆开房,并发生关系。此时,张品自称李丽的哥哥,平平自称李丽的男友,几人冲到房间,捉奸在床。张品等三人以报警为由威胁张某,要其拿4万元私了此事。
张某不同意,几人遂联系张某的家人筹钱了事。其间,张某家人报警,张品等人先后落网。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平平及李丽的亲属积极代其分别预交罚金10000元和3000元。
据了解,李丽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李丽从小与外婆生活,家庭疏于对其监管,初中未能毕业即辍学,由于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经了解李丽的家庭不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故对其不适用非监禁刑罚。
庐阳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品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被告人平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李丽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章鹏 何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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