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整治所需资金的筹集途径,同时指出老旧小区整治前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据悉,今年,合肥计划完成33个老旧小区的整治,涉及居民1.92万户。
根据总体目标,合肥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市辖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逐步建立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明确整治对象 大力改善居住环境
根据《意见》,合肥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共分为完善基础设施、修缮改造房屋、提升环境质量、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技防设施和完善消防设施5大类。
小区道路的修整、翻建,地下管网的疏通、更新,水、电、气三表出户管网的改造,杆管线设施的修整、规范,停车设施的整治、新建,环卫设施的更新、规范和房屋屋面整修、外观治理、楼道整洁、节能改造,以及绿化、休闲配套设施完善、设置电子防护系统等都可以作为老旧小区整治的实施内容。
“老旧小区整治将极大改善小区居民的整体居住环境,惠及广大市民。”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0年9月1日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未列入近五年旧城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的国有土地之上的小区,都能成为实施整治的对象。经过整治的老旧小区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将建立物业管理模式,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规范筹资途径 不会加重居民负担
老旧小区整治,会不会加重居民负担?根据《意见》,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按照市、区(开发区)财政6∶4的比例承担。其中,市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完善基础设施、房屋修缮改造、改造技防设施、完善消防设施等。水、电、气三表出户费用中,表前主管网改造费用统一纳入综合改造成本,表后管网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肥对老旧小区整治还拿出不少优惠政策: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综合管线迁移、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等费用予以免除;为加强综合整治后的管理,按照工程概算2%的标准单列后期管理费用,建立后期管理奖励资金。
发放调查问卷 最大程度征集民意
根据《意见》,各区(开发区)应对拟整治的小区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应覆盖小区80%的居民,整治区域内2/3以上居民有整治要求,才能列入整治计划。
在整治内容设计阶段,街道、社区应召集整治项目所在地居民代表(3~5人)与设计人员组织开展设计征求意见会,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的需求;整治方案确定后,还要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整治开工后,施工单位应在整治项目施工前3个工作日,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市民书并设置工程公示牌,方便小区居民了解工程情况,监督现场施工。此外,小区可招募社区志愿者,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让社区志愿者和小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小区整治项目现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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