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西三旗某限价房项目爆出“高价出租”消息后,引发舆论热议。人们的普遍反应是,购房资格审查一定存在“猫腻”,使本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蜕变成了某些人的牟利工具。
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让绝大多数市民有房可住,目前的住房市场上大致存在四类住房,分别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要,其从低到高依次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商品房。其理论上对应的目标人群分别是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一般(中高收入)群体。但从目前各地实行的情况看,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政策,都面临一定困难,甚至陷入尴尬境地。不久前,武汉市爆出经济适用房摇号过程中的“六连号”丑闻,一方面暴露出某些人不择手段的贪婪本性,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经济适用房政策本身,就预留了巨大的寻租空间。尤其是在中国目前社会信任极度低迷,弄权造假畅行无阻的现状下,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将近一半的差价,必然导致某些人弄虚作假,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适用房资源,以作牟取私利之用。
而所谓“限价房”,其实是一种比经济适用房定位更为模糊、处境更加尴尬的住房品种。从政策初衷分析,限价房本该以限制地价、限制售价的“两限”手段,一方面解决那些收入水平处于“夹心层”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另一方面则以政府限价的方式,确立某一地段的“价格低地”,以起到平抑该地段商品房价格的作用。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限价房供应量有限等原因,平抑房价的功能严重弱化,限价房转而成为另一种水平上的经济适用房。目前正在实施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中,限价房的申请程序和以家庭收入为依据的申请标准,都与经济适用房无异,只是对收入水平有不同规定而已,因此限价房变成了实际上的“高级经济适用房”。而可以想象的是,只要限价房与同一地段商品房之间还存在价格差异,那些无孔不入的逐利者就必然会加以利用。因此,限价房必然存在着与经济适用房同样的资格造假、权力谋私等问题。
目前的最新消息是,市建委将对39户出租限价房的业主进行购房资格审查,下一步还将对本市4.7万户经济适用房和4.4万户限价房申购家庭全部重新进行资格复核。亡羊补牢,固然比不补、不查为好,但知悉中国国情的人都可以预料,在目前财产实名制没有真正落实,灰色收入比例极高的情况下,基于收入和财产调查基础上的资格审查本身就很不可靠,况且对于那些贪婪的权势者,再严格的审查都不难突破。
因此,在尽可能严格审查购房资格的同时,更有必要对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政策做出全面反思。譬如在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政策尚未取消的情况下,与其把更多气力和成本花在资格审查上,不如以更严格的手段,一方面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户型、面积,另一方面限制甚至彻底断绝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流通和增值渠道,譬如严禁出租、5年后入市流通必须缴纳高比例的收益金等。
对于既无法流通升值,又不能出租牟利,自己住起来又不那么舒服的住房,权势者的兴趣想必也就淡薄许多。而对于那些确实符合申购条件,但也未必完全等待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解决住房问题的人来说,断绝其流通和升值的渠道,也可以使其放弃“不买白不买”的想法,转而把有限的资源让与真正需要的人群。
而从长远看,住房市场应当只存在两类住房,即保障性住房和商品类住房,前者主要由政府以廉祖房的形式提供,后者则主要由市场以商品房的形式供给。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这种身份暧昧的“保障性商品房”,则必然要退出舞台。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则应该由租房市场、二手房市场和层次丰富的一手房市场分别满足其需要。政府则不妨把资格审查、严防腐败等耗费的大量资源,用于对上述多层次市场的引导和培育。
(作者:张天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