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象城标识
松芝万象城标识
今天上午,华润置地(橡树湾 润景公馆) (合肥)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所属“万象城”商标发布公开声明。声明称:对于合肥及安徽地区出现的个别楼盘以“万象城”和“mixc”、“MIXC”及近似文字、标识进行营销的违法现象,将采取法律行动。据了解,高新区法院现已受理华润置地就“万象城”商标呈送的侵权诉状。
一城内出现两家“万象城”
今天上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箫在发布会上介绍,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于2005年取得了“萬象城”和“the mixc”商标注册证,注册有效期限为十年。华润(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深圳、沈阳、成都、杭州、青岛等地开发的高端城市综合体均命名为万象城。2010年9月,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授权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无偿使用“萬象城”和“the mixc”商标及近似名称。现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在合肥政务新区的华润万象城项目正在开发建设和招商中。
然而,如今合肥市内则出现了两家不同房产各自开发的“万象城”项目,一家名为“华润置地万象城”,而另外一家则署名“松芝万象城”。
“近年来,在安徽合肥等部分城市,出现了个别新建楼盘以‘万象城’命名,甚至直接使用‘萬象城’和‘mixc’、‘MIXC’等标识进行营销、招商,在社会和公众中造成了误导和混淆。”据孙箫律师表示,其中位于长江西路的“松芝万象城”商业项目,义福房地产(合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该项目开发商,安徽大统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系该项目运营管理商。该项目在户外、模型、印刷品、网络等推广物料上大范围使用“万象城”、“萬象城”名称及LOGO图形进行营销。近期,“松芝万象城”还在其建筑物门头及效果图上将大幅“MIXC松芝万象城”字样的灯箱悬挂于项目的建筑外立面及营销中心门头。
高新区法院现已受理该案
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孙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松芝万象城的开发商和运营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萬象城”和“the mixc”商标的侵权。
据了解,为维护商标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萬象城”和“the mixc”商标的所有权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和使用权人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共同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将松芝万象城的开发商和运营管理商义福房地产(合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大统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萬象城”、“万象城”文字名称及“MIXC”标识。
持有方坚称商标已被混淆
“在认定对方侵权时,首要还看是否已造成消费者对品牌误认的事实。” 合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而判定误认的标准则是指“消费者施以普通注意力是否发生混淆为认定的依据”。
“类似这种恶意‘傍名牌’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不在少数。仅以万象城为例,在亳州市芍花路与魏武大道交汇处的一幢新建小楼,竟然也在网上以‘亳州万象城’的名义对外叫卖。”孙箫律师则在发布会上指出,合肥“松芝万象城”存在误导、混淆的事实。例如:松芝万象城使用的文字名称与华润公司注册商标“萬象城”三字完全一致,使用中其将部分首字“万”字区分为简体字,部分直接为繁体字“萬象城”;松芝万象城使用的英文名称与华润公司注册商标mixc亦完全一致,只不过其将英文字母区分为大写(华润公司为小写);长江西路高架五里墩起点处,公安交管部门已竖立“万象城”路牌,指向松芝万象城;华润万象城近年来在诸多重要品牌的招商洽谈过程中,都遇到品牌对松芝万象城与华润万象城的项目混淆现象。
松芝万象城暂无公开回应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