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地下车位不能续租?”近日,合肥市的张女士称她前些天去小区物业申请续租地下车位,但却被告知“要么租二十年,要么买下车位。”
小区地下车库只零星停着几辆车
业主续租车位遭拒
张女士说,她搬进小区已有几年,但直到去年底才买了一辆车。由于买房时没有买车位,张女士便租了一个地下车位,每月租金180元。
车位5月1日就要到期了,为此,张女士前几天来到物业客服中心要求续租车位。“物业工作人员说,现在车位不能再短期续租了,要么一次性租用二十年,要么花钱买下车位。”对于物业的说法,张女士很不能理解。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小区大门口,记者看到门外不宽的马路上停满了车辆。而在小区三期地下车库里,空荡荡的车库里只零星停放着几辆轿车。张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小区地下车位租金较贵,很少有业主愿意将车停在地下车库。
物业答复前后不一
带着张女士的疑问,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客服中心。客服前台一位熊姓主管告诉记者,目前小区地下车位确实不能再短期续租。问其原因,他自称不清楚具体情况,“这个是由售楼中心负责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小区售楼中心。前台一位主管告诉记者,小区三期地下车位不是不能续租,而是由于目前所有未出售的车位正在集中认购中,为避免已出租的车位可能会被购买,他们对地下车位续租进行了限制。“有的车位可以续租,有的则暂时不能续租。”该主管称,等认购结束后,所有仍未出售的地下车位,将重新接受租用。至于租期是否需要满二十年,她也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需要问物业公司的张总。”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小区物业公司的张总。对于小区三期地下车位的租用情况,张总告诉记者,小区地下车位不存在只售不租或者限制条件租用的情况。对于物业客服中心和售楼中心有关人员的说法,张总连称,他们对公司相关规定的理解有错误。“已出售的地下车位肯定不能再续租,其他尚未出售的车位,业主可以随时租用,租期也不会有限制。”
相关规定
根据2012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库、车位应当优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