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严厉打击房地产估价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年度内被三次有效投诉,将停业一年,并分别报省住建厅和住建部备案。
市房产局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房地产评估活动中不得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所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应符合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收取房地产评估费用;政府集中采购的房地产评估业务,必须按照公开招投标书和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房地产评估费用。
根据通知,一经发现房地产评估机构、估价师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查实,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责令整改期间不得在我市进行房地产评估活动,房地产登记机构同时应停止提供服务;年度内发生三次以上有效投诉,责令房地产评估机构停止在我市范围内进行房地产评估活动,停止业务期限为一年,并分别报省住建厅和住建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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