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的商铺被改成厕所,向行政部门举报开发商后又对答复不满意,刘强强(化名)先后在省市区三级法院打了179起官司。南京中院行政庭法官戴茹芳从自己审理的刘强强的5起案件入手,多方协调,最终,将刘强强的矛盾彻底化解,随后,刘强强陆续撤诉,179起官司最终全部息诉。
商铺被改造成厕所
2005年,南京市民刘强强看中了珠江路一座大厦的地理位置。于是,多方筹借资金,花费近200万元,购置了三套商铺。
刘强强说,购置商铺后,有专门的管理公司负责包租给台湾一家知名IT公司,首期租期为10年,年租金为8%。于是,在签署购房合同后,又签署了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将自己的三套商铺交由管理公司经营管理。
商铺刚交付时,刘强强定期都能收到租金,但一年后,管理公司提出,与台湾那家公司合同终止,原有的委托经营合同自动无效,如果想继续放在管理公司,租金将下降为每年3%。对此,刘强强拒绝在这份新的协议上签字。但没想到,尽管刘强强没有签字,自己的三个商铺依然被出租给了别人,且其中的一间商铺,还被承租的某数码广场改造成了女厕所。刘强强多次与管理公司交涉,但事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业主打179起官司维权
为此,刘强强先后向南京市7家行政机关举报,称这座存在大厦违反规划、违法建设等问题,并向省、市、区政府以及涉及工商、物价等多个系统共计25家行政机关举报开发商、管理公司违规销售、偷税漏税等问题。但举报信发出后,有的如石沉大海,有的虽有回复,却令他不满意。感到失望的刘强强决定采用法律途径维权。于是,刘强强在随后的几年内,先后以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复查的形式,提起了179件案件。据悉,为一件事情打这么多官司,刘强强创了江苏的纪录,如此数量在全国也极为罕见。
“我有合法的产权证、有合法的委托经营协议,为什么对方不履行协议。”刘强强说,在四五年的时间内,他先后向南京市、江苏省和国家众多部门反映,后来,基本上反映过的部门,只要没有按照规定给答复的,他就把对方告上了法院。“这么做真的很无奈,我一个老百姓跟他们对话太难了,我想只有到法庭上,这样大家可当面对质。”刘强强说。
法官协调化解矛盾
2010年,南京中院行政庭受理了刘强强诉地税、规划、房产等部门的一审、二审案件9件,其中由戴茹芳法官承办5件。
戴茹芳了解相关情况后发现,争议的核心,是刘强强拥有的三套房产的权利归属及受益问题。戴茹芳找到了开发商和那家管理公司,几次沟通后发现,两家公司之所以迟迟不愿意跟刘强强沟通,是因为被举报而对他存有成见。
戴茹芳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开发商将刘强强的三套房产全部收回,将原有购房款及其利息一次性返还,并按照8%的标准支付至协议签署前的租金。另外,再支付刘强强这么多年打官司维权的全部费用,全部加起来总计近300万元。
刘强强说,尽管如此自己做了让步,但他对戴茹芳的协调工作很满意,他在协议签署当天,立即撤消了涉及江苏省高院、南京市中院以及白下法院、玄武法院、扬州、泰州、宿迁、盐城等法院正在审理的29件行政诉讼、申诉复查案件。之后,刘强强又陆续将所有在审案件全部撤诉,至此,179件官司全部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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