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媒体报道,在深圳某小区里,一名业主竟然在29楼楼顶上抢建一套300平方米、价值600万元的复式房。通过走法律程序,由南山法院判决强制执行,7月19日开始,沙河执法队将用15天时间对该违建房实施拆除。
一个"违建房"还价值600万元?等待强拆结束后,请再告诉公众价值几何---到那时,说的恐怕不是就价值,而是"负值"了。
"违建房"谈论面积,或许还有计算罚款的作用,至于按市面价格算其价值既没必要,更不应该:一方面,违法建筑的建筑成本与合法建筑是不一样的,土地、设计、规划、监理、税收等成本几乎为零,基础投入、建材耗费、用工支出等也大打折扣,"违建房"其实是劣质房、低价房。更重要的,违法建筑它本身没有"生存"的权利,断然没有"永生"的可能。作为一个随时可以土崩瓦解的建筑,它就是一座"空中楼阁"。按市面价格对"违建房"进行评估,只能误导"业主"(其实连这名儿都是虚的)抢搞违建、珍惜违建、抵制强拆,其他再无任何益处。
舆论不该谈论"违建房"的价值,相反应该好好计算它的"负值":拆除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价值,以及影响周边建筑的补偿和执法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让所有人都明白违法建筑就是个"赔本又吐血的东西"。上面这个"违建房"在29层楼顶之上,拆下来的建筑垃圾只能靠人工一袋袋背下来,为了安全还要在该楼外面搭建一排29楼高的防护网,再搭上15天时间忙活才能将这300平方米复式房拆除,费用多高?可想而知。还有在楼顶加建导致27楼、28楼房子出现轻微裂缝的赔偿,还有《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些算下来恐怕已不是个小数字。
7月16日,重庆市北部新区规划办通报,今后强拆费用将由业主承担,并按照违法建筑面积罚款,每平方米罚款1000元。深圳虽还没有制定强拆费用业主承担的规定,但对照按违法建筑面积进行罚款,法规却早已制定到位,只差执行这个"最后一公里"。就算这样,这位"业主"损失已经很大;就算不承担高额的强拆费用,仅补偿受损业主和接受罚款也够受的了。
"违建房"应该都是"赔本房",不论在舆论宣传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应该是这样。笔者以为,在各项费用中,有两项应是刚性的、首先应该到位的:一是对其他业主的赔偿,不能他受益、人遭殃;一是强拆的费用,这也是"谁消费、谁买单",总不能让纳税人为你的"违建房"埋单吧。至于其他费用,似可少处或不处,毕竟惩戒的力度够大的了,总不能真让违建者"赔本又吐血"。
(作者: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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