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学生参与地方“立法”
安大法学院5名学生走进合肥人大,开展暑期实践
听说过大学生暑期体验当村官,做“小巷总理”,干街头协管员,还没听说过大学生尝试做“准立法人”。7月初,安徽大学“赴合肥、淮南‘地方立法’调研重点团队”的许爽等5名大学生就吃了一回“螃蟹”,“参与”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稿草案)》的修改。合肥市人大介绍,大学生参与地方立法,在该市还属首次。
机遇——
5大学生首次“触摸”立法
从7月6日开始,安徽大学法学院许爽、王金贺、史雪娇、黄晓燕、徐若冰5名大学生,到合肥市人大参加暑期实践活动,与其他同学选择进社区、走乡村不同的是,她们选择了尝试做“准立法人”。经过一番努力,合肥市人大最终同意了他们的申请,这些努力也获得了学校的认可。
“没想到的是,进入人大后,刚好遇上合肥市人大审议修改道路交通法。 ”许爽有点兴奋地说,她们因此获得了参与地方立法的机会。许爽所不知道的是,《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稿草案)》即将进入再审程序,这部法规从出炉到提交合肥市人大审议,一直牵动着各界目光,大学生参与地方立法,在合肥市人大也是第一次。
体验——
讨论后2/3条款“有变化”
“讨论时,大家争锋相对,几乎到了咬文嚼字的程度。”许爽和同学们参与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稿草案)》立法座谈会、立法草案修订会及各阶层代表参加的法规意见征集会,初次体验地方立法,许爽感受到了立法的严谨。
许爽告诉记者,合肥市道路交通立法初稿5月21日出炉后,经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随后提交该市人大审议,参与讨论修改后,大家发现,草案改动较大,部分条款几乎“全被推翻”,讨论后2/3条款“有变化”,拟新增多项内容。
“比如草案规定‘出租车应当在定点停车处停靠’。修改中有代表认为,该规定不太合理。 ”该团队王金贺同学说,对出租车站牌设置问题,有人认为定点停车可能造成交通堵塞,从有利于交通和乘客上下车考虑,建议立法时“应取消出租车站牌,允许其随停随走”。
感受——
法律深入民心任重道远
实践活动中,队员们通过参加座谈会、整理材料、进行校对以及接听群众热线等一系列活动,参与到整个立法过程中。 “参与立法,我们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许爽说,在为期一周的实践中,收获很多。实践中,她们深入合肥部分小区进行了宣传,并展开调研,发现不少群众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这也让我们感到,法律深入民心依然任重道远,需要更多的努力,让我们第一次感到了责任。这在学校是无法感受到的”。(程健龙、王超、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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