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佟丽华表示,关于北京农村住宅问题研究报告已完成,将于2012年3月向北京市人大提交立法建议。此举可能解决农村房屋流转中不断涌现的纠纷、“小产权”房整治等难题。
佟丽华说,现行的法律几乎没有关于农村房屋的内容。虽然现行的城乡规划法中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等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绝大多数省市并未对农村房屋建设的规划管理作出规定。实践中依据的,主要是各市、县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佟丽华说希望通过立法,确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合法流转制度,并通过制定制度,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现有“小产权房”问题,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农村宅基地房屋私下隐性交易的数量,遏制城市房价快速上涨。同时,法律对农民自己建房的申请、审批、规划和房屋质量的监管、确权等加以明确规定,让农村房屋的建设有法可依。
佟丽华称,立法建议将于2012年3月向市人大提交,但现在不便透露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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