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触犯中央调控意志,地方在钻研楼市托市政策的新表述方面,显示出日益丰富的想象力。
近日,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发出通知,宣布自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最高奖励合同价的6%。
“扬州出台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成品住宅建设,对成品住宅国家也是鼓励的。”虽然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如此解释,但是打着“鼓励成品住宅建设”旗号,以财政资金补贴部分购房者的扬州版楼市“新政”,会不会步佛山、芜湖、上海等地短命“新政”的后尘?
去年佛山在“加强调控”名义下收缩限购范围,当日即被叫停;今年2月芜湖以“加强保障、吸引人才”为由出台契税补贴,实行了不到三天;同月上海摆出居住证等同户籍的姿态,试图扩大二套房市场,也一周两变,草草收场。楼市调控一仍坚决态度,几无“漏网之鱼”。
扬州市:并未被叫停
近日,扬州有关部门公布在网上的文件也曾突然消失,引起被叫停猜想。
最初,扬州市财政局在官网上公布《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下称《通知》),但接近中午时,该网站上已查不到《通知》。一时间外界纷纷猜测,是不是《通知》被撤销了。扬州新政是不是也逃不出“见光死”的命运?
为了求证,《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致电扬州市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底气十足地表示,《通知》不能显示只是网络问题,该《通知》已确定将于7月1日施行,具体实施内容《通知》中已有详细说明。
昨日晚些时候,在扬州市房管局官网公告栏中,出现了一则《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相关问题的说明》(下称《说明》),其中有关内容与《通知》相符。
根据《通知》和《说明》,扬州市将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实施奖励,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奖励。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该政策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说明》特别强调此次奖励的对象仅限于成品住房,还表示扬州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成品住房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精装修”,即水电煤及配套设施安装完毕,室内装修完成,可直接入住的住宅。
2010年7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苏省成品住房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苏南城市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的比例达60%以上,其他地区达40%以上。
而处于苏中地区的扬州市,到去年年底,成品房的比例依然仅为5%。
近年来,扬州一直在推广成品房建设。2011年,扬州中心城区土地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定成品住房比例不得低于20%,以后每年增加10个百分点。
当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也表示,成品住房建设可以享受到一定的政策支持。比如,对新批准开发建设的成品住房,其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缓缴。
1个亿换来20亿
尽管顶着“成品住宅”的帽子,但在扬州楼市和财政收入下滑的背景下,扬州版“新政”几乎必然被解读为某种救市举措。
国家统计局发布3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扬州环比下降0.1%,同比下降1.0%。
另据公开资料,4月扬州市区商品房合同成交面积12.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7%,环比减少17.12%;其中商品住宅合同成交9.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18%,环比减少17.42%。
与此同时,今年1~3月,扬州市财政收入同比增长率仅为6.9%,大大低于去年全年25%的增幅。 有业内人士解读政策时认为,扬州拿出不到1个亿,带来的税收则是20个亿,不管怎么说,提振楼市进而增加财政收入的客观效果是存在的。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也认为,尽管推广成品房是住房产业化的组成部分,但在土地市场严控这一时期下推广这一政策,扬州版“新政”极有可能随时被叫停。
江苏省住建厅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是扬州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而言不需要到省住建厅来备案,相关情况他个人尚不清楚,因此无法置评。
苏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副会长、兆丰不动产董事长杨肇锋则称,这是地方政府对限购的正面回应,强化市民刚性需求的表现。
“江苏省去年对苏州实行限购令政策,现执行效果很成功,目前房价调控效果明显,我认为市场已经到了底部,如果期望房价出现大跌,不太可能。解决刚性需求,不能只指望房价下跌,还要依靠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杨肇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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