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三制并施”规范保障房公平分配,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建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94696套,已分配保障房83052套。
一是信息公开制。向社会公开住房保障申请条件、范围、程序,在全省率先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开工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开工套数、时间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
二是阳光审批制。实行 “三级审核两榜公示”制度,社区、街道、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街道、住房保障部门两次公示,初步审定对象、租金补贴和廉租房实物配租发放信息,通过媒体公布。2011年,廉租房补贴保障10018户,发放补贴2392万元。2012年1-4月份,廉租房补贴保障5792户,发放补贴813万元,其中新增1158户。实物配租坚持公开房源,公开摇号,公开过程,公开结果。截止2012年4月,向社会公开廉租房房源共计3606套,实际已配租3565套。
三是动态监管制。实行廉租房对象年审制,银行、社保、公积金、车辆管理、民政、劳动等部门信息共享,联手核实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等情况,家庭收入连续1年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收回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