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无业人员在网上注册ID,发布虚假信息,称低价出售二手摩托车、电动车,以支付定金、尾款才能看车、取车为名,骗取网民钱财。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春桃、熊少华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和一万五千元。
2011年,湖南人朱春桃、熊少华等,在合肥市租了一间民房,并买了多张手机卡以及一张虚假身份证,每天去网吧用假身份证上网,在多家网站注册ID和网页,发布卖低价二手摩托车、电动车等虚假信息。
不少买家被低价吸引,在网页留下电话号码。朱等通过电话交流获取受害人信任。不管对方要什么型号的车,他们均说可以提供。如对方要看车就说可以,但须先付200元定金,等对方将钱打入账户后,又称须全额付款才可将车送往指定地址。
2011年7月2日,朱春桃、熊少华被省城巡逻特警拦下盘查,从他们身上发现十部手机,短信内容全是以倒卖摩托车为名诈骗他人钱财的内容。警方随后通过查询旅馆住宿信息,从两人的宾馆房内搜出作案手机8部、电动车两辆、燃油助动车一辆、信用卡十张等财物。
经进一步突审,这伙人诈骗范围涉及湖北省、江苏省、福建省、浙江省等十几个省市及我省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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