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居家养老难题,强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合肥市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新规:新建、改建(租赁经营)床位数不低于20张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新建、改建(租赁经营)床位数不低于10张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正常运行1年,经市老龄办认定并验收达标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自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按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全额标准给予补助。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从运营第2年起,按实际提供服务床位数,每张床位给予1200元的运营补助。
据了解,从2011年起,合肥市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18140”(在全市18个街道和140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试点)和“2460”(24小时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合肥市已在全市20个街道和134个社区初步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包河、庐阳、瑶海等区已初步建立了全区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信息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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