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市民给房子办理产权过户将被要求出示物业服务费用缴纳清单,对不结清物业费的房屋,市产权监理处、各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将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意味着届时起,市民卖房必须先把物业费缴清。
据了解,6月1日起,市民转让物业时应当出示《房屋过户物业服务费用结算清单》,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出具《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过户证明》,并且需随同房屋过户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给权属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房屋过户物业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由物业服务企业出具;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过户证明》。
据介绍,此举旨在规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原有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新业主、中介等主体之间因物业费问题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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