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经
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每个购房者都希望能买到性价比最好的房子。严先生最近碰到个烦心事,他买的二手房降价了,但是合同已经签订,就等着办理后期手续。但看着日益下降的房价,严先生想再看看。结果,中介告诉他,由于交易已经完成,他支付的定金和中介费都不能退付。严先生觉得很憋屈,明明自己就没有买成房子,为什么平白要损失几万元。
那么,到底买卖双方顺利达成交易,买方支付了卖方定金及中介服务代理费,在等待办理后续手续期间,买方后悔违约,卖方该不该退还定金?中介服务代理费该不该退?为此,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成都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海明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玉林,请他们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解答。
律师观点:
定金和中介费无法退还
“合同已经签订,并且交易也已经达成的情况下,定金和中介费都可以不退付。”高玉林表示,这种签订合同后无故毁约的情况,责任方在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定金和中介费都无法退还。“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约定,经纪机构未完成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未达标准,不能收费。”买卖合同中,经纪服务内容只约定了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以及代拟合同三项,只要完成这三项即代表完成居间服务,完成中介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并无争议。
“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买方可以通过与卖方和中介公司的沟通,说明情况恳请谅解,争取能要回一部分的损失。”高玉林认为,从人情上来说,只要买方不是恶意戏弄,卖方和中介公司多少可以考虑会退还一部分。
专家意见:
交易前多考察想清楚
“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品的价格是不断浮动的。作为大宗商品,房地产买卖也会出现价格的波动。”张海明表示,在市场好的情况下,买方也会出现因价格上涨而毁约的情况。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交易前特别是在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都应该多方考察,考虑成熟之后再决定。
“链家地产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处理方式往往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张海明透露,如果是买卖双方进行串通、恶意跳单,那么不仅服务费不会退还,链家还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对买卖双方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买方的确遇到了难题或者有难言之隐,在查明属实的情况下,链家会酌情退还一部分服务费。“如果是买家突遇家庭变故,链家不仅会退还服务费,而且还会给予一些资助。”
张海明还表示,现在二手房中介市场不规范,一些小中介公司在合同完成时并未收到全部服务费用,只是在合同补充协议上注明服务费的付清日期等事项。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存在着漏洞,有时会被认定为强加的服务条款,法律更倾向于个人这样的弱势群体,会出现无法收回剩余服务费的情况。建议可以改为打欠条的形式,这种个人之间的债权关系,更容易促使用法律手段拿到应得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