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买一套二手房,合同签了,定金也交了,房主突然反悔我该怎么办?”昨天,市民王先生向本报直通吴江热线18806200588反映。
王先生介绍,5月30日,他在网上看到吴江恒丰房产中介发布的一套商住两用房价格比较便宜,第二天便与房产中介联系看房。当天上午就向中介交了1500元意向金。当天中午中介约定他与房主细谈,双方商谈后确定房子成交价25.5万元,当时中介称房子税金在1.37万元左右。于是,他便与房主、中介三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契约,交付了1万元定金,并口头约定第二天下午交易———付完全款、办理过户手续等。
第二天下午,王先生拿钱到中介准备交易时,中介称根据房子的市场评估价,房子的税金可能需要4.7万元。“原来说好房子的税金在1.37万元左右,现在突然要4.7万元,税金多出3万多,我有些疑惑,正好当天下午有事,就叫中介把税金算清楚了再交易。”王先生表示。
接下去两天正好周末,王先生就没过问此事。等到6月4日周一时,中介打电话给他,说房子的税金算好了,约2.9万左右,这个税金他也接受了。之后中介又联系了房主约定到当天下午交易,刚开始房主还答应到中介交易,可之后房主又不愿意了。而房主的理由是自己原本急需钱而低价出售房子,由于王先生推迟交易,导致他到处借钱花去了2万多的费用,他要求王先生补偿2万元的损失,才肯交易。“房子的税金比原来多不说,现在还要我再出2万元钱,那我买这房还有什么意思?”于是王先生想拿回自己的1万元定金,可房主电话也不接,人也不肯露面。
吴江恒丰房产中介表示,他们也多次联系房主孙先生协商解决,但孙先生就是不肯露面。中介向记者出示了王先生与房东签订的购房合同,里面并没有约定交易时间。“我们觉得双方都很爽快,就没约定时间,没想到出了这种事。”对此,吴江恒丰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张女士感到很无奈。根据中介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了房主孙先生的手机。孙先生告诉记者,这次交易是王先生违约在先,他也是受害者。“我是急需用钱才低价出售房子,约好第二天来,他没来,害得我房子没卖成,到处借钱还花了2万多。”孙先生表示,王先生必须补偿他2万的损失,否则他不会退还定金。
律师表示,购房者王先生和房主孙先生签订的这份房产买卖契约没有约定房子的交易时间,双方约定第二天交易只表示达成的可能,没有法律效力,王先生第二天没有付钱交易不存在违约。而对于房主孙先生迟迟不肯交易的做法,王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可要求与房主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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