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的基本主题是“人是目的”,他研究美学也是为了探讨审美在完成人的本体建构中的作用。这决定了“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也就成了他提出的“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的核心思想。在我国学界所流传的对康德美学的三大误解:美在形式而无关内容、无利害性即完全无关利害、美与崇高是对立的,就是由于背离了康德哲学的基本主题,对之作孤立的理解而造成的。事实上,如果把“目的论”看做伦理学的起点和归宿,那么康德把审美理想纳入到目的论视野中作为一个范导原理和反思原则来进行研究,也就成了他伦理学的一个铺垫,他的美学就是典型的伦理美学,足见把它冠之于“形式主义”是多大的误解;以往学界把“美”与“善”完全分割开来、对立起来,认为“审美的无利害性”就是“美”对“真”与“善”的否定,这与康德的本意相距多么遥远;康德美学中,“美”与“崇高”不是“始终对立”,而是互相渗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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