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蓝鼎滨湖假日降价事件之后,6月18日下午,合肥市多个论坛开始转发一条题名为《致滨湖假日F3业主的公开信》的内容,并称其为蓝鼎针对滨湖假日降价事件的“官方回应”。
据了解,6月14日蓝鼎滨湖假日通过短信公布其将以5亿“钜惠江淮”,把原本平均7500元/平米左右的房价降到最低4990元/平米,在业主群中引起一阵骚乱。6月16日更是发生了业主集群声讨的事件,在警察介入的情况下形势方显缓和。
6月16日当天业主贴出的标语
而该信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围绕当时业主所提出的“降价补差”等要求所作出的回应。从信件内容来看,蓝鼎反反复复地强调了“责任、诚信”,表示其“以团购降低房价的行为,也是政策调控的结果,亦是企业自主经营权利。”
并提出,滨湖假日所在的滨湖区经过2年的房地产调控,整体房价已经由原先7000多元/平米调整到6000元/平米左右,其“本次滨湖假日F4的团购均价才会拟定为6100元/平米左右;同时,房价的调整也是企业在法律框架下自主经营行为。”
不过,对于业主所提出的“降价补差”,其在信件中亦明确表示,“你们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我们之间系市场契约关系,不能因为市场价格波动而随意改变这一法律关系。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是正常的经济规律,不可能要求补偿前后差价。”
该信件内容尚未得到蓝鼎方面的确定,合房网将继续关注。(附信件原文)
具体原文如下:
尊敬的滨湖假日业主:
您们好!
蓝鼎集团自2006年合肥市政府招商引资来到合肥,一直扎根并参与滨湖大建设,迅速发展成为滨湖新区主要开发商之一。蓝鼎今日的成就离不开广大业主的支持和厚爱,为此蓝鼎一路走来始终坚持打造“诚信、责任地产”企业。
2009年以来,国家从“民生”出发,始终坚持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不放松。蓝鼎集团作为一家“责任地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精神,准备采取以团购降低房价的行为,也是政策调控的结果,亦是企业自主经营权利。
安徽蓝盛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滨湖假日开发商,我们谨此对部分F3业主代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在不同时期影响房价的因素会不同,F3项目销售时市场购买需求力强,滨湖新区当时的房价均在7000多元/平米左右,而时经2年调控,当前滨湖各家房产项目的销售价格均降到6000元/平米左右,加上国家持续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企业为了解决资金压力,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建设,并应对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这当前各开发商最大的政治压力。本次滨湖假日F4的团购均价才会拟定为6100元/平米左右;同时,房价的调整也是企业在法律框架下自主经营行为。
二、蓝鼎集团总裁金成发先生在2012年2月份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到滨湖假日项目的房价不会松动,那是金成发先生个人根据当时的市场因素和政策等对F4项目(当时F3已开盘销售过)作出的市场调控周期判断;目前,调控周期不定,市场预期持续低迷,企业自身必须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方式确保正常运营,才能保证建设项目稳定、人心稳定,如果滨湖项目死守不降,也不符合当地市场变化客观要求。F4项目房价以团购优惠方式下调也是开发商顺应市场规律和国家政策方向的正常行为。
三、蓝鼎星河府项目“降价补差”,是因为当时该项目的降价行为是合肥市乃至全省第一个,市场上并无先例可循,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对于房地产集中降价的市场承受力与当前不同;而如今受市场和政策大环境的影响,开发商各种形式的降价促销已成为普遍采用的销售方式,早已司空见惯及有例可循;故,F4项目的本次团购拟销售价格是完全符合市场惯例的。
F3部分购房业主,反映自己购房的价格与现在的市场价格存在差距,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你们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我们之间系市场契约关系,不能因为市场价格波动而随意改变这一法律关系。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是正常的经济规律,不可能要求补偿前后差价。市场经济下,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合同约定,树立“法治”和“契约”的精神。
我们希望广大业主能够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权益,不要超越法律红线;如果个别业主依然坚持通过扰乱正常秩序等方式表达诉求,不但不会达到期望目的,而且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安徽蓝盛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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