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近日出台了18条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除了大幅降低企业负担,对各种涉企收费免征外,对居民供电、供水工程安装维修、电动汽车市区停车等收费都将有明文规定。
针对企业的发展困境,合肥市物价局明确规定,取消或免征的涉及所有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其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继续收取。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对小微型企业,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其免征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工业园区企业继续执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今年,合肥对注册资本 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律免收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补或换证照)。
收费政策的制定上,今年年底前,合肥市物价部门将结合国家、省居民阶梯电价和合肥市居民阶梯水价政策的推进,制定出台供电、供水等工程安装维修价格管理(即表到户的那段,一旦损坏,需居民承担费用)的具体办法。
对直接使用再生水用户免征水资源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污水处理费也会出台相应的办法。
针对电动汽车在市区公共停车位停车咋收费问题,《意见》中也有提及,合肥市物价局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调研,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在市区公共停车位优惠停车试行政策。
此外,物价部门还将进一步规范检验鉴定、公证仲裁、评估、代理、认证、招投标等竞争不充分的中介服务收费,对全市重点项目相关企业执行的水价、电价政策,缴纳的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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