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城乡建委结合合肥市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防尘要求,并计划在近期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今后,各部门的联合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新的防尘要求具体包括 ,建筑工地除了要符合施工工地一般防尘要求外,还必须做到围挡封闭作业 、 硬化现场道路 、 设置冲洗设施 、 实行湿法作业 、 配备保洁人员 、 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同时,不准车辆带泥上路,不准高空抛撒渣土,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存有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砂土 。
除建筑工地外,对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施工的防尘要求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比如, 拆除房屋时,应当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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