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介绍人私自拿了自己1000元的辛苦钱后,就莫名玩起了失踪,一卖淫女竟召集多名网友,使用殴打辱骂等方式向其勒索1万多元。今天上午,这起敲诈勒索案在蜀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等四人面临着法律的审判。
召集网友敲诈昔日“介绍人”
上午9时15分,庭审正式开始,阚某、彭某、刘某、李某等四名被告人被一同带进法庭。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女,1986年出生,小学文化,案发时租住在本市蜀山区某小区。2012年3月初,刘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被害人王某后,由王某介绍刘某网上卖淫。3月23日下午,王某从刘某住处拿走人民币1200元。其后,刘某因联系不上王某,遂在网上的“唐人阁”QQ群里发布王某偷钱的消息。被告人阚某、彭某等随即回复,表示愿意帮忙寻找并教训王某。24日18时许,阚某、彭某二人来到被告人李某(女,1982年出生)的租住处,并商定共同帮助刘某教训王某的计划。当晚8时许,李某先是以网上卖淫方式将王某约至其租住处,并在网上QQ群里发布该消息。随后,阚某、彭某、刘某等人先后来到李某住处。
迫于阚某、彭某等人殴打辱骂,王某随后按照要求出具了一份欠“宝贝”(刘某)11500元钱的欠条,及两份偷取他人钱财的书面材料。为了使这些材料更具“约束力”,还强迫王某使用开瓶器划破手指并按上血印。可是,直至2012年3月25日1时许,众人对王某持续的勒索行为仍未取得实质性的收获。随后,几人遂将上述欠条及书面材料交由刘某保管,并“护送”王某回家。途中,阚某等人仍威胁王某:务必在当日中午将11500元钱送到李某租住处。
2012年3月25日,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阚某等四人先后主动来到公安机关,阚、彭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刘、李未能如实供述。3月26日,四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经蜀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用假身份称担心影响到孩子
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四名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关于实施敲诈勒索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李某对公诉人提出的关于自己的“没有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表示不认同。
据了解,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李某开始使用了化名和虚假的身份。“我父亲因为有案底,影响到了我弟弟考公务员,我也不想因为自己而影响到我的孩子!”李某称,随后,她就向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使用虚假身份的事实。
截至记者上午发稿时,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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