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疯涨,政府和开发商都在喊冤。到底是谁推高了房价,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辩论,我们依然是雾里看花,而且越看越晕菜。
可是,这边厢喋喋不休地争论着,那边厢房价还在高点飘着,它可没工夫听政商两边的喊冤。所以,比房价成本之辩更重要的,是需要用实际行动打压一下房价。比如说各地不断翻新的"地王",地价蹿上去了,房价还会跌吗?更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地王"晒太阳,广州2007年诞生的27幅地王中,直到今年6月竟然有24幅未售或者未动工。开发商拿了地却不足额交纳土地出让金,晒到房价高涨的时候再开发,真是能赚多少赚多少。
好在,广州市国土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对闲置地王动刀了,据《信息时报》昨日报道,广州8家没有如期缴交土地出让金构成违约的地王,要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被罚款。大快人心吗?只能说有点。地王出来以后,周边一些在售的住宅项目基本上都会明显提价,业内人士说,提价的幅度基本上都是在1000元到3000元,涨幅在10%左右。地王把周边房价拉高了,只损失了土地拍卖时缴纳的部分定金,现在基本上"全身而退"了,不堪重负的"房奴"找谁说理去啊?
问题是,开发商撂荒的现象肯定不只广州独有,捂地的现象都不是什么秘密了,现在还在不断诞生的新地王,能保证立马开发吗?用土地出让金百分之几的钱,占住一块地等着地价涨,房价涨,估计很多开发商是舍不得现买现卖的。高房价到底怎么形成的,争来论去辩不清,不过地王捂地显然是一个重要因素,它拉高了周边的在售房价,被拉高后的在售房价回头反过来还会继续拉高地王开发后的房价,这个房价"增长链"并不复杂。
诚如大家所知,早在1994年就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07年国土部还专门出台四条办法应对开发商囤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这些都是刚性的制度。但是对一些囤地的开发商却形同虚设了,地王晒了太阳,这些规定也晒了太阳。其实政府部门需要做的,不光是跟开发商和代表开发商利益的组织辩来辩去洗清自己,更需要做的是梳理一番这些被晒了太阳的规章制度,向闲置土地宣战,从而遏制一下房价。
到底是地价推高了房价,还是房价拉高了地价;面对高房价的指责,到底是政府部门冤,还是开发商冤,我看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辨清楚,通过规范楼市来规范房价,在短时期内也就很难指望了。但是,从规范土地开始,我们还是能做的,毕竟,晒太阳的地王就在那晾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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