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社保征缴中心获悉,2012社保缴费年度(2012年7月~2013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已调整。调整后,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由原每月128.28元提高到151.48元。
据悉,调整后,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2011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1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87元60%即2033元的,以2033元为缴费基数;超过300%即10161元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以本单位2011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单位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因缴费基数调整,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2012年,在职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按合肥地区2011年度职工月社平工资3787元的4%划入,由原来每月的128.28元提高到151.48元,月增加23.2元;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参加医保的,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181.48元(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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