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再次开闸。国土资源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三项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16日就此公开表示,将严格试点范围,坚决防止突破试点规模。
此前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因为个别地区出现强迫农民“上楼”等问题而引发国家多个部门联合启动专项检查,去年底此项检查基本结束。
国土资源部强调,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对于低丘缓坡地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两项试点工作,各试点省只能开展其中一类(除因支持扶贫开发等特殊情况外),且必须在批复试点工作方案时确定的市、县范围内开展。
“任何地方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对于擅自或变相开展试点、扩大试点范围的,一经发现,按违规违法用地依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部称,将严格控制试点规模。其中,要求低丘缓坡地开发试点,必须在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建设开发控制规模内进行,并逐级落实到试点项目和具体地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调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必须按照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年度控制规模实施,不得先建新后复垦或未批准就建新。
国土资源部表示,2012年增减挂钩指标、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建设开发控制规模和工矿废弃地利用规模将于近期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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