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调息方式可不可以从贷款合同默认的“年”调改成“月”调?央行的连续降息让省城众多房贷族发出这样的呼吁。昨日,记者从省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合肥还没有出现按“月”调息的情况。银行内部人士表示,按“年”调息是房贷客户和银行签订房贷合同时默认的条款,无论是加息还是降息。
记者从省城多家银行了解到,房贷合同默认按“年”调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并不知晓可以和银行约定是“次年调息”或者“次月调息”。如果约定“次月调息”,则会在每次调息后的次月对房贷进行调整。
对于已经默认的“次年调息”可不可以改为“次月调息”呢? “房贷合同签订时默认是‘次年调息’,必须按照当时的合同执行,不能更改成‘次月调息’”。某大型商业银行个贷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贷款系统是统一的,不能随意调整。
该工作人员的说法,在其他几家大型国有银行也得到了认证。记者咨询的中、农、建、工几家银行都表示,没有接到房贷可以执行“次月调息”的通知。只有徽商银行表示,利率调整频繁的2008年,曾出现过根据利率次月调整房贷的情况,但是今年还没有类似现象。
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从长远看,降息和加息都是周期性的,一笔房贷业务可能会经历多个加息或者降息周期。在降息通道下,房贷选择“按月调息”,可以在降息后的第二个月就能少还房贷。一旦进入加息通道,按“月”调息”就会多掏腰包,如果不是贷款快要到期的房贷客户,不必纠结于眼前的调息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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