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小学招生,应该实行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等“七公开”。最近,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中小学招生实行“七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市、县及所属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用考试成绩对各市、县及学校进行排名或考核奖惩。
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另外,我省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或者当地政府有违规行为的,都将受到相应惩处。(李宜静、丁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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