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8月5日电(记者 陈颖)海口市解决办
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文日坤在此间称,海口市将统筹解决房产办证难。
购房者因拿不到房产证,接连与开发商发生冲突。近期,海口市“无证房”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受到广泛关注。据海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计,全市目前有322.77万平方米“无证房”。该局新闻发言人王贺清算了笔账:以每套房100平方米计算,意味着拿不到房产证的购房者超过3万户。有关专家认为,天量“无证房”损害了百姓的切身利益,其背后暴露的是开发商失德,监管部门失职。
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7月28日播发《开发商失德 监管部门失职——海口3万多套“无证房”引发质疑》一稿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也引起了海口市政府的重视。
文日坤说,由海口市16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解决问题领导小组近期发布了对“无证房”进行调查的通告,要求“无证房”业主或权益人申报楼盘或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及无法办证的原因。截至8月3日,已发放申报表12010张,受理申报666宗。
解决大量历史遗留“无证房”问题,要有破冰之举。文日坤说,拟出台的政策必须大胆改革,打破常规。历史遗留的“无证房”都是按照常规办证程序无法取得房产证的,若让开发、建设单位补齐手续,“无证房”问题的解决将遥遥无期,政府应当确定和遵循“尊重历史事实,从现实出发,先解决无辜群众的登记确权,然后追究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原则”。从目前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看,缺乏突破现行政策法规框架的创新之举。
文日坤还提出,在解决“无证房”办证难的同时,要避免老问题解决了,新的“无证房”再出现。历史遗留的“无证房”问题,归根结底是开发建设单位信用缺失和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所致。若对责任方、责任人不予惩戒,势必造成守信者吃亏,失信者获益,其结果是历史遗留的“无证房”问题解决了,新的“无证房”又不断产生,步入周而复始的怪圈。鉴于此,海口应建起全市互动的失信惩戒机制。在政策和操作层面先为多年来办不了证的群众办证,然后通过强硬措施让开发建设单位补办手续、补交规费,既保护了群众权益,违法违规的单位也依法得到了追究。同时,对有失信记录的开发建设单位,禁止进入海口市的土地招拍挂市场参与土地竞标,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其为“不受海口欢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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